4.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4.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
1、 熟悉電梯性能、構造和使用方法,掌握維修保養及大、中修規程。
2、 認真執行公司制訂的電梯巡檢、保養、維修計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保養記錄。
3、 負責協助勞動部門對電梯的年檢、年審。
4、 愛護電梯設備、工具和材料,對日常維修、保養的消耗品要登記、簽字,嚴禁浪費。
5、 對電梯公司的維保項目及工作質量要認真監督,并檢查保養質量,經確認后將記錄存檔 保管。
6、 維保必須嚴格執行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及時處理應急停機故障,接到應急故障后應迅速 奔赴現場,先將電梯中被困客人放出,然后排除電梯故障。
7、 正確、詳細填寫保養、維修及事故處理報告,定期對電梯運行狀況及維保工作記錄進行 整理、分類、匯總,做好設備檔案工作,進一步完善維保工作的規范化。
8、 做好電梯和電梯機房的清潔工作,做到無污跡、無灰塵、無垃圾。
9、 樹立良好服務形象,認真受理住戶投訴,及時采取措施,文明操作,講究質量和效率。
10、 加強業務學習,認真鉆研維保技術并樹立高度的責任心,端正工作態度。;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在工作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將轎廂停于首層位置,關閉操縱廂內鎖匙按鈕,關閉首層召喚箱按鈕,然后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2、監督控制轎廂的運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和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運行操作;
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7、在電梯行駛中,應勸阻乘客勿依靠在轎廂門上;
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9、 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彪娞,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10、 載荷應盡可能穩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部位,以減輕偏載和避免在運行中傾倒;
11、 不許用急停按鈕作為消除信號和呼梯信號;
12、 關門啟動前禁止乘客在廳、轎門中間逗留、打鬧,更不準乘客觸動操縱盤上的開關和按鈕;
13、 下班時,應對電梯進行檢查,將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運行檢查記錄表。
三、日常檢查制度
1、每天觀察電梯的運行情況(上下運行、換速、開門、平層等)。每日機房巡視時,必須檢查曳引機各傳動部位狀況。
2、檢查電動機和曳引機減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控制柜、配電柜及其他電氣設備的端子,有無松動燒壞現象。
3、檢查斷路器、接觸器各觸點有無打火、拉弧現象。
4、檢查各接地點是否符合要求。
5、檢查限速器工作運行情況,及時加油。各內選、外選按鈕工作情況,是否靈敏。
6、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各種安裝參數和動作試驗狀態是否符合標準。
7、檢查轎廂照明和風扇。各指示燈,更換損壞的部件。
8、檢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
9、每月檢查導靴及靴襯。檢查井道位置傳感器等。
10、每月檢查轎頂檢修開關及上、下強迫緩速開關。檢查并調整鋼絲繩張力。
11、每月清潔機房、清掃轎頂及底坑衛生。檢查緩沖器油位及復位情況。
12、每月檢查井道隨行電纜。檢查平衡鏈懸掛及轉動情況。
13、每月檢查廳轎門相關尺寸,并作相應的調整。
14、每月檢查及調整制動器的制動力矩及制動器閘瓦工作狀況。
15、每月清潔地坎滑道衛生及雜質,使房門和轎廂門無阻塞。
16、每月檢查、調整開關門機構及上、下端站的換速、限位開關,使其位置正確,功能可靠。電梯整機性能的調整檢查,必須有記錄,并存檔。
四、維修保養制度
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必須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電梯應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并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內容。
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內容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6 、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內容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文件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內容、周期進行。
7、電梯重大項目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并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后方可實施。
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五、定期報檢制度
1、建立本單位電梯使用登記情況表。新增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設區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每年由電梯安全管理員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電梯的檢驗計劃。并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及時通知維保單位到現場配合檢驗。
3、使用情況需要變更的(如報停、報廢、拆除等),應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抄送相應檢驗機構。
4、對檢驗機構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應及時督促維保單位進行整改,如需要復檢的,在整改結束后,及時通知檢驗機構前來復檢。對于無需復檢的一般整改項目,安全管理員也要督促、落實維保單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監護使用。
5、收到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張貼到設備的顯著位置。
6、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六、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
1、 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的交接工作,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 丟失及誤操作。
2、 電梯鑰匙未經業主管理部門人員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3、 電梯維修人員不得將自己的電梯鑰匙借給非有關人員使用。
4、 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并放回原處。
5、 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機房鑰匙。
6、 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下部, 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打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可以上轎頂時方可上轎頂。
七、相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使用單位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八、意外事件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發生電梯設備安全事故后,現場負責人、操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向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如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時,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上報市質監局分管領導,直至分管市長。事故報告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設備名稱、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2、進行困人救援演習,現場負責人應精心組織,并向市質監局特別設備處報告備案。模擬被困人員或現場負責人應撥打轎廂內的維修電話向電梯維修單位求援。 3、現場保護 為了進一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吸取教訓,以及善后處理。事故發生后的現場應注意保護,除非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物件外,未經救援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同意一律不能破壞現場。必須移動的現場物件,最好事先攝相保存原始性。要妥善保護現場的重要痕跡、物證等。
4、及時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系,安撫受困人員不要慌張,保持鎮定,安靜等待救援,不要扒門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指轎廂未平層且電梯門被打開的情形)。
5、迅速和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取得聯系,告之電梯發生困人事件。若一時無法聯系,或維修保養單位救援人員不能及時趕到,可直接撥打110,請專業救援單位的救援人員前往。
6、盡量確認被困人員所在轎廂位置,防止其他在電梯外等候的乘客對設備采取不理智的舉動。在一層和故障層設好防護欄,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若得知被困人員中有傷、病員,應做好其他救援準備。
8、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應按“松閘盤車救援程序”進行。
九、檔案管理制度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完整、準確的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并長期保存。使用單位變更時,應隨機移送技術檔案。技術檔案內容至少包括: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設備及其部件的出廠隨機文件;
3、安裝、大修、改造的記錄及其驗收資料;
4、運行使用、維修保養和常規檢查的記錄;
5、驗收檢驗報告與定期檢驗報告;
6、設備故障與事故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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